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暨生态文化城开发合作项目已由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合作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奉化区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地点为奉化区域内;生态文化城,东至河头路,南至长汀路,西至锦奉大道,北至四明路。
项目规模:主要包括奉化区相关交通基础设施(详见第四章合同附件一“奉化区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情况表”)及生态文化城开发。生态文化城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900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139亩(居住用地1611亩,商办建设用地381亩,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47亩)。
招标范围:①奉化区相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移交;②生态文化城开发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300亿元,其中奉化区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41.1亿元,生态文化城项目总投资约260亿元。
合作期限:7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3.1.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请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 9:00 时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 16: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持《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等形式直接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
银行账号:64010122000743127000393。
5.2提交截至时间2019年 5 月 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8589092。
备注:投标保证金请异地汇款汇入,不支持行内转账和同城转账。
5.3 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合作意向金
6.1金 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
银行账号:83060120109000131
6.2提交截至时间2019年 5 月 7 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8589007。
6.3 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合作意向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10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开标厅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8.1 时间 : 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
8.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fh.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奉大道7号
邮 编: 3155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574-88570063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
邮 编: 315500
联 系 人: 殷女士
电 话:0574-88500668
传 真:0574-8850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