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组织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遏制借资质、串标围标行为,更好地体现和促进企业参与招投标市场竞争,经会议研究,对水利和交通项目招标下浮率指导性区间进行调整,交通类调整为5~15%,水利类调整为10~15%,房屋建筑类6~11%、安装类7~12%、市政类7~12%的指导性区间不作调整,特殊项目招标下浮率可另行商议。
二、会议研究同意,对涉及工程项目前期、第三方委托等咨询类项目,业主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直接委托实施单位,项目费用从严控制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支付。
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