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打击串标、围标、买卖、转包、违法分包、租借资质等投标人失信行为,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特点,对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一约谈一承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类项目。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勘察、监理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
3.招标人、公共资源交管办及招投标监督部门等认为有必要实行的其他项目。
二、实行方式
“一约谈”是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公共资源交管办和招投标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与意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就投标行为规范进行一次约谈,签订《行为规范诚信承诺书》。
“一承诺”是指在合同签订前,由招标人、公共资源交管办、招投标监督部门就诚信履约等内容要求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做出承诺,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承发包合同。
三、具体做法
1.标前约谈。在开标前招标人、公共资源交管办和招投标监督部门邀请意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就不参与串标围标、不扰乱招投标秩序、不以虚假资料投标、不捏造事实恶意质疑(投诉)等规范行为内容进行一次约谈,并签订《行为规范诚信承诺书》。
2.标中监督。将《行为规范诚信承诺书》、《诚信履约承诺书》编入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进行告知,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由招标人、公共资源交管办和招投标监督部门加强监督。
3.合同面签。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签合同,并就规范行为、诚信履约、树立廉政新风、社会责任、违约受罚等再进行一次约谈。要求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就工程质量、工期、分包、转包、买卖、人员到场、机械到场、进度、文明施工、资金支付等做出明确承诺, 并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承诺的相应内容将作为公共资源交管办和监督部门标后履约检查的重点。
4.标后检查。公共资源交管办将联合监督部门加大标后监督检查力度,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和中标人做出的承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5.违约处罚。对违约失信单位,公共资源交管办和招投标监督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承诺做出处罚。
四、附则
1.本文由市公共资源交管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行为规范诚信承诺书
附件2:诚信履约承诺书
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2016年1月13日
附件1:
行为规范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招投标监督部门并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自觉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规章,不以任何方式干扰破坏正常招投标活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不以虚假身份、虚假资料,不出借(提供)资质,不借用(挂靠)资质参加投标(交易)活动;
3、不参加串标、围标活动,确保以独立身份参加投标(交易)活动;
4、如实编制投标文件,按规定程序质疑(投诉),不捏造事实,恶意质疑(投诉)。
我们在参与招投标(交易)活动过程中具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及本承诺行为的,则我们自愿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罚。
以上是我们的郑重承诺,敬请你们监督。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招标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招投标监督部门、承诺单位各一份。
附件2:
诚信履约承诺书
致招标人、招投标监督部门并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自觉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承诺如下:
一、诚信履约
1、不无故放弃中标,不逾期签订合同,及时将相关资料报行业部门(交易中心)备案;
2、切实履行合同主体责任,不以任何形式非法买卖、转包、分包、肢解合同;
3、自觉配合并接受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如期开工、竣工,主要施工机械按承诺进场;
5、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承诺到岗到位,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擅自调换,保证关键岗位人员现场履职到岗率达到投标承诺;
6、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如实按时完成竣工结算资料。确保竣工图、结算书等文书真实。
二、树立廉政新风
7、不以任何名义向利害关系人赠送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回扣佣金等;
8、不邀请利害关系人参加宴请、娱乐、旅游及其他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为利害关系人提供任何免费的生活便利,不发生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招标、合同履行的行为。
三、社会责任
10、文明施工不扰民,不参与建造违章建筑、乱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及时办理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担保、工伤保险等手续,绝不拖欠员工工资;
12、不断提高企业素质,按时参加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
四、违约受罚
我们在履约过程中具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及本承诺行为的,则我们自愿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罚。
以上是我们的郑重承诺,敬请你们监督。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招标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招投标监督部门、承诺单位各一份。